(首次生效时间:2014年10月10日)
淘宝拟对低价商品的评价和销量计算逻辑进行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一)以1元以下价格支付的订单:销量正常累计;若买家账号绑定有效手机,买卖双方评价正常累计,若买家账号未绑定有效手机,该类订单的卖家端评价至多累计250笔,买家端评价正常累计。
(二)支付价格低于一口价3折且支付金额低于5元的订单: 销量丶评价均不累计。
若同时发生上述情形,则以第二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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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解读:
(一)以1元以下价格支付的订单:销量正常累计;若买家账号绑定有效手机,买卖双方评价正常累计,若买家账号未绑定有效手机,该类订单的卖家端评价至多累计250笔,买家端评价正常累计。
1丶按照什么价格为准来计算是否低于1元?
该价格是指订单支付价格,即除去邮费丶店铺优惠券丶单品折扣等价格后,买家实际支付的价格(含支付宝红包丶集分宝丶积分丶点券丶淘里程)。
例如:卖家发布的商品一口价为1元,买家使用店铺优惠券抵用后最终花了5.8元买下(其中邮费5元),则该笔订单的支付价格为0.8元。
2丶搭配套餐丶满减工具丶多个商品购物车下单的方式下,如何计算每笔子订单支付金额?
每笔子订单的支付金额按照等比分摊方式计算,即每笔子订单支付金额=(总订单支付金额/各商品一口价之和)*单个商品一口价。
例如:三个商品以搭配套餐形式出售,商品一口价分别为1元丶8元丶10元,买家以15元现金外加1元支付宝红包即16元买下,则1元商品的支付价格=(16/19)*1=0.84元,以此类推,另两个商品支付价格为6.74元丶8.42元。
3丶买家账号是否绑定有效手机以哪个时间点为准?
以买家付款时间为准。
4丶如何理解“卖家端评价至多累计250笔”?
本规则生效后产生的订单,在评价生效时,系统会判断买家在付款时是否已绑定了有效手机,若未绑定,则此类订单卖家端评价至多累计250笔,即这250笔订单的店铺评分都会累计,后续生效的此类评价都不累计。
5丶如何理解销量不累计和评价不累计?
销量不累计是指该订单的成交记录不在商品详情丶搜索等结果中展示或引用。
天猫评价仅包括店铺评分。评价不累计是指该笔订单买家可以正常给出店铺评分丶评价内容丶追加评论等,并正常展示评价结果,但不统计该订单的店铺评分。
6丶请举例说明以1元以下价格支付的订单,其评价的计算逻辑。
举例:某卖家商品A近30天有200笔支付价格为0.8元订单,商品B近30天有100笔支付价格为0.6元订单,假设这300笔订单对应买家都未绑定有效手机,则卖家端评价最多可以累积250个店铺评分,即这250笔订单的店铺评分都会累计。而另外50笔订单的评论内容会正常展示,但店铺评分不进行统计。买家信用评价都是正常累计的。
(二)支付价格低于一口价3折且支付金额低于5元的订单:销量丶评价均不累计。
7丶请举例说明该规则。
举例:某商品一口价为17元,某笔订单支付价格为4.8元,低于一口价3折,则该笔订单销量和店铺评分都不累计。